半岛帮办丨负一层小院玻璃围挡碎了该谁修?业主与物业各执一词
大众新闻·半岛新闻2026-8-20 16:00:42
负一层小院“头顶”的玻璃围挡突然碎裂,业主认为公共配套应由物业出面维修,物业则认为该设施为业主专有。8月20日,青岛市市北区常青藤小区物业向记者表示,目前正在查找玻璃围挡的“归属权”相关文件,“判定好了后,后续是谁的责任谁负责维修”。

睡醒发现玻璃碎了
“我对象经常在院子里浇花啥的,你说这玻璃要是砸下来了,伤着人可咋整?”家住市北区常青藤小区6号楼负一层的孙女士(化姓)表示,上周五自家小院上方的一片玻璃围挡碎了,万幸碎片并未掉落,本以为向物业报备后玻璃能尽快修好,没想到因“归属权”的问题,双方产生了分歧。
据孙女士介绍,小院上方的玻璃围挡为小区统一安装的配套设施,主要用于隔离绿化带。
“这块玻璃围挡交房时就有,之前也没出现过碎裂或者掉落的情况,而且这次碎裂也并非人为主观破坏,早上我们睡醒去浇花突然看到玻璃碎了。后续找到物业,对方说这块围挡属于我们个人拥有,维修的责任也在我们。”孙女士说。

孙女士表示,若玻璃围挡归自家,维修时选择何种材料或者何种样式应由业主自行决定,但这一想法也未得到物业“支持”。
“因为采用玻璃进行围挡确实不太安全,我们计划用铁栅栏之类的把这块区域处理一下,但物业的说法是必须和原先一样,我们说不知道去哪买和原来一样的玻璃,物业说我们有供货商,你们去那买就行,这说得通吗?”孙女士质疑道。

物业:正在查找“归属权”相关文件
8月19日,记者来到常青藤小区6号楼,发现孙女士的邻居家中也有一块玻璃围挡已经碎裂。
“(碎了)差不多有一个月了,别的先不谈,确实是影响美观。”业主告诉记者。
当日下午,记者来到了常青藤小区物业办公室,工作人员表示拒绝接受采访。

8月20日,记者再次致电常青藤小区物业,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,领导正在查找针对玻璃围挡区域“归属权”相关文件,查好后会联系业主。
“他(业主)这个房子属于半地下,有个小院,小院有一个外墙,上方有护栏玻璃,因为一楼二楼都用不到(护栏玻璃),所以我们判定这就是他家专有的。他这边需要我们提供(归属权)文件,判定好了后,后续是谁的责任谁负责维修。”工作人员说。
律师:若业主专有,物业应提供证据
就此,记者采访了北京浩天(青岛)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。刘律师表示,玻璃围挡的权属问题是解决本次争议的核心点,如果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部分,那么维修责任在于物业,若有证据证明它属于业主专有,那维修责任在业主本身。一般来说,同时满足“构造上独立、利用上独立、可登记为特定业主所有”三个条件,就属于业主专有。若物业主张属于业主专有,应当提供相关证据。
“如果原先规划就是玻璃围挡,那么,只能是更换成玻璃,没有办法去更换其他材质。”刘乔乔说。
半岛帮办将持续追踪该事件。
半岛新闻热线:0532-96663
(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晓雯 王田 实习生 王霄晖)

